根据我处之前发布的学校2023年消防安全月活动通知,自2023年11月起,学校将参照上级消防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提前公布被检查的楼宇)的消防检查模式,即每月从校内各建筑/场所随机抽选15%的区域开展抽查,将检查对象提前公布,原则上全年对全校楼宇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11月底将对校内以下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本月详细名单公布如下:
校区 | 建筑/场所名称 |
军工路516号校区 | 公共实验中心,正在大修 |
综合楼(ABCD合并),正在大修 | |
动力二馆 | |
动力一馆 | |
一公寓南北楼 | |
环建学院 | |
第一办公楼 | |
第五食堂 | |
法国中心(小洋房208) | |
汽车工程实验室 | |
体育活动中心 | |
四公寓三号楼 | |
四公寓一号楼 | |
三公寓二号楼 | |
第八宿舍 | |
第四宿舍 | |
第五宿舍 | |
留学生公寓2号楼 | |
军工路334号校区 | 第六食堂 |
国合大楼 | |
军工路1100号校区 | 阶梯教室 |
B区2号宿舍 |
保卫处检查人员会随机开展监督检查,涉及以上抽中场所的使用部门、管理学院、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正在施工的建筑)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一)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请被检查场所涉及学院/部门对照《上海理工大学消防及常规安全检查要点》中的重点检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提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结合实际,准备以下相关材料备查
请被检查场所涉及学院/部门提前准备相应台账材料以备检查,主要包括:
1.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如未专门制定的部门文件,可使用学校文件)
2. 定期组织召开含安全工作议题的会议记录等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账等
4.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讲座、逃生演练等的相关记录
5. 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二)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如检查需要(检查人员会提前通知),被检查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或被授权委托的其他负责人,需到场配合检查。
保卫部(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