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諝洋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53

 

校内各部门: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根据上海市教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排查校内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即日起,各部门须立即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排查梳理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整改,进一步明确防范措施,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自查工作要全面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当,对于自身无法及时整治到位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时有效解决。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各部门要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照《上海理工大学安全检查项目表》,以楼宇、楼栋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建筑内电动车充电等违规用电、包裹或遮挡烟感等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燃放明火、乱扔烟蒂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教学楼、食堂、体育活动中心、实验室等场所检查,如发现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留隐患。

(二)实验室安全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要严格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及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到人。各有关学院加强实验过程安全监管,做好实验试剂存放和回收检查,严格登记制度,规范师生实验操作流程。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教学楼、图书馆、体育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宿舍等楼宇质量和用电检查,严禁违禁物品进入楼内。

(四)校园秩序安全

保卫处要切实做到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到位,加强门口秩序管理及校园巡逻,及时处置各种报警求助和突发事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联合属地公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检查实施

1.各部门自查

各部门在39日前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安全检查项目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深入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于自身无法及时整治到位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至保卫处。

2.学校检查

学校保卫处将于311日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重点场所部位开展抽查。

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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