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3】19号文件)的精神,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此次安全大检查以“各部门自查,保卫部门督查”的形式开展,要求各部门加强对师生宿舍、出租房、建设工地、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食品卫生、用电、用气、用水安全,明确安全责任人,以责任规范管理。
2、各部门下载填写“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根据表中的相关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填好后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在2014年1月6日17:00下班前将“自查表”送交至保卫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史良 联系电话:55270669
保卫部(处)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