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紧急会议 部署近期防火等安全工作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17浏览次数:218

1116下午,学校在图文信息中心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教卫党委关于防火等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学校防火等安全工作。党委书记燕爽,校长许晓鸣,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白苏娣出席。学校各学院、职能部处、后勤发展中心负责人与会,会议由燕爽主持。

        白苏娣首先传达了市委、市府、市教委等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16日上午在交大医学院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通报了11.15”静安区教师公寓楼火灾事故的相关情况及党中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白苏娣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对近期学校防火等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职能部处、后勤发展中心等部门党政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各学院、职能部处近期要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对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力度,组织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督察和监管工作;四是要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使各类教学、生产、生活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

        燕爽强调,各学院和职能部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11月16上午,学校还召集在校进行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召开了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会议,强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施工现场用电、动用明火许可及加强施工工地文明管理和消防安全等各项要求。

        会议就我校目前在建小洋房、系统楼、高职继教教学办公楼大修工程等工地施工安全、工人住宿区域用电安全、防治火灾隐患、消防应急、垃圾堆放分类和易燃材料堆置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布置,要求各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及临时住宿区域内配备灭火器等防火器材,切实防范切割和电焊的火花引起的火灾,在必须动用明火时,需由监理单位开具动火证,并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学校将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会议建议有关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就正确使用灭火器等器材进行安全培训。

        会议指出,秋冬是火灾高发季节,在施工期间要提高消防防火意识,加强防范意识,工地现场禁止吸烟,并杜绝在住宿区域内使用煤气、热得快等加热设备,施工人员要掌握初期火灾扑灭技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会后,基建处和保卫处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工地现场进行了安全巡视。